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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市区如何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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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市区如何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来源 : * 作者 : admin * 发表时间 : 2016-05-31 * 浏览 : 59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的要求,整合建立本市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截至目前,全国有29个省市区出台了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实施方案。其中浙江省通过两大方面、七点内容整合资源。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浙江省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整合分散设立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交易平台,在统一的平台体系上实现信息和资源共享。
  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由政府推动建立,20166月底前,全省基本完成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与浙江政务服务网无缝对接。20176月底前,在全省范围内形成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基本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电子化,实现与国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公共服务系统互连互通。在此基础上,逐步推动其他公共资源进入统一平台进行交易,适时实现相关系统向统一的政务云平台迁移,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从依托有形场所向电子化平台为主转变。

一是省级整合内容。

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用电子化方式进行整合。现有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实体交易平台,维持机构、人员、管理体制不变,名称统一为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矿业权、国有产权、政府采购)交易中心,依法独立开展交易活动。通过整合信息系统、专家资源、场所资源等一系列手段来简化程序,提高效率。

二是市级整合内容。

设区市政府负责整合建立本地区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具体整合方案由设区市政府制定。县级政府不再新设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经设立的应整合为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分支机构;个别需保留的,应报省政府根据县域面积和公共资源交易总量等实际情况,按照便民高效原则确定,并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