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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招标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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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招标市场
* 来源 : * 作者 : admin * 发表时间 : 2017-03-31 * 浏览 : 122
    四千多万的产品竟然有三千万不合格,又是“低价竞标”惹的祸。近日,一名自称是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员工的网友发布《西安地铁你们还敢坐吗》的帖文引起广泛关注。帖文称,西安地铁三号线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整条线路所用电缆均是由一家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小作坊生产。帖文还对奥凯电缆公司参与西安地铁项目的中标过程、及其产品质量提出质疑。从3月20日官方公布的检测结果看,地铁三号线使用的由该公司生产的低压电缆5个抽检样品不合格。涉事公司负责人称低价中标后为了获得利润,承认偷工减料。  
    在(西安)地铁三号线招标过程中,奥凯公司采用低价竞标的方式获取订单,在生产过程中,为了获得一定的利润,降低成本,造成了产品不合格。总造价4千多万,不合格的产品大约3千万。  
    理论上来看,“低价者得”的原则是为了防止过度浪费国家资源,但如果只重视“低价者得”,就难保不存在偷工减料,给安全埋下祸根。招标投标作为一种重要的交易方式,在我国被广泛运用。在产生积极成效的同时,招标投标中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尤其是最低价中标办法的错用和滥用,严重扰乱市场、阻碍正当竞争、降低产品质量,最终导致良者退出和劣者胡来的局面,违背国家质量强国、品牌兴国及“十三五”规划提出的“优质优价”和“供给侧改革”的初衷和愿望。  
    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一直没有明确“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适用范围和前提条件,也没有界定“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具体情形和标准,这就导致绝大部分应当进行技术、商务和价格综合评审的招标项目,为了谋取最大限度的节资率,体现领导政绩,错用和滥用了最低价中标办法,在适用时,故意忽视“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条件,一律以低价为标准来衡量所有投标人的履约能力,一旦发现投标人报价过低,也不启动价格认定程序,对于“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现象视而不见,造成大量的低价中标,导致投标人不计成本的恶性竞争。 
      总之,低价竞标、恶性竞争的招标市场需要认真规范,更需要重拳出击。打造规范、竞争有序的招投标大市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提高招标采购的透明度,不能只看价格,更不能顾此失彼,务必要把建设质量放在首位。没有质量保证的低价,再低都不能要。